为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经办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经办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6〕25号)精神和《浠水县202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方案》实施要求,经全县各用人单位申报、县人社部门核实、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主要面向全县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报名人员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并经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对已经实现就业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原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已满3年的人员不纳入本次安置对象。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6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浠水县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各用人单位报名地点不同,请报考人员根据岗位开发单位联系方式先行联系,并前往对应地点报名,详见《开发单位及联系方式》(附件2)。
3.申报资料:(1)个人在开发单位填写《浠水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3);(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学历要求的,须携带所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附件5)要求进行资格认定,2026年10月16日县人社部门根据各用人单位汇总的《浠水县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4)进行资格初审,2026年10月21日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推送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复审。
(三)组织面试
复审通过后,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请参加面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面试重点考察政治素养、语言表达、综合素质、岗位适配度、工作态度,择优录用。
(四)公示录用
拟录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报送浠水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公众号、社会媒体和政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保登记手续。
(五)聘用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原则上聘期累计不超过36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订,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劳动合同可续签至期满。
四、待遇保障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薪酬不低于2000元/月(不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培训费,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
2.聘用人员岗位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剂分配;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原始标题:浠水人社官微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ODM0MTk2OA==&mid=2247503595&idx=1&sn=72b1d5299b94a6a7518ecb0210e11a0f&scene=6#wechat_redirect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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