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符合乡镇特点的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月30日审核备案,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下称“区委组织部”)、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区人社局”)组织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黄州区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黄州区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和《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岗位表》中ZF003岗位,仅招聘退役时由黄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接收的退役士兵。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区人社局,联系方式0713-8111956。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公告》(含《岗位表》)于2023年7月3日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在现场“按岗位报名考试、按综合成绩选岗到乡镇”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7:00。
3.地点:黄州区人社局一楼(西湖三路18号)。
4.要求:(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黄州区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张(报名表除个人签名外,其余部分均不得手写),报考ZF003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书)。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5)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黄州区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附件3),报名期间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名开始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严格对照公告要求,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专业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不得擅自放宽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资格审查内容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4)《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具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6)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4)。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7)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相关工作经历。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1.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缴纳考试费用5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农村脱贫户家庭对象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城乡低保对象,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3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免缴报名费。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20日8:30至7月21日17:30期间,到黄州区人社局412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针对招聘岗位特点,考试内容主要为政治、法律、历史、人文、时事热点、公文写作等方面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逻辑思维水平和工作能力。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08:30—10:30 《综合基础知识》
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考生笔试的卷面成绩不得低于卷面满分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交流等通用能力。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三)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计分办法。《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4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7月31日。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基础知识》+5)×40%=笔试总成绩。
报考ZF003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一)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备案及选岗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聘用人员选岗,各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到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因聘用人员放弃选岗或者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岗位选定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依据本《方案》拟定《公告》并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附件1:黄州区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 黄州区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黄州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xls
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原始标题:黄州区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gzhou.gov.cn/zwgk/public/6636767/99757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