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5〕1号),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下称“区委组织部”)、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区人社局”)、黄州区教育局(下称“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农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黄州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2名,其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2名、农村学校教师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州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农村学校小学英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体育、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仅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
5.持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黄州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级综合统筹、区级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及以后相关考试招聘工作,统一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
(2)缴费时间:2025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24:00。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办理减免手续。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报名截止前,考生(含已经缴费完成的考生)可以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
(5)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4月14日9:00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考生在报名及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或拨打电话027-59769924转4544或5660联系。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本次招聘分地方自主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农村学校教师两个类别,实行“考生分岗位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报名,按综合成绩选岗到学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类别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要填报到学校。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笔试报名环节不进行资格审核。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4年1月 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5)报考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6)《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本科及以上”,即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7)《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附件3)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表中进行备注说明。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
(8)教师资格证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三)笔试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相关要求以及组织,均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发布的湖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进行。
1.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8:30—12: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5.加分政策。“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2025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按各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任意一科或任意一科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下旬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其主管部门研究同意,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可予以保留或取消、核减招聘计划。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办理教师资格证所需证明材料)、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二寸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黄州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推荐书》(附件2)。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初步人选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岗位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若出现成绩相同,则都进入面试。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提前5天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同时由招聘单位负责同步采用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照40%和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岗位类别同学段学科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环节,同时进行心理合格测试。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黄州区教育局审核后报黄州区人社局审定,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公示对象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八)选岗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各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
各学校具体聘用人员确定后,由黄州区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个聘期为3年。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政策待遇
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专业技术十一级设岗;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津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移动电话畅通,以备联系。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
咨询电话: 0713-8671197(黄州区教育局人事股);0713-8111956(黄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1.黄州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2.黄州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推荐书(应届毕业生).doc
教育部专业目录:
本科:
【本科】7-1教高函〔2024〕6号 附件1 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本科】6-2教高函〔2023〕3号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本科】6-1教高函〔2023〕3号附件1 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本科】7-2教高函〔2024〕6号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本科】2 教高〔2012〕9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含附件)
【本科】1 教高〔1998〕8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已失效)
【本科】5-2 教高函〔2021〕14号 附件2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
【本科】5-1 教高函〔2021〕14号 附件1 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本科】5 教高函〔2021〕14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本科】4 教高函〔2021〕1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含附件)
【本科】3 教高函〔2020〕2号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研究生:
【研究生】3学位办[2011]25号 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
【研究生】10-2 学位〔2022〕15号 附件2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
【研究生】10-1 学位〔2022〕15号 附件1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研究生】9 学位〔2021〕2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研究生】8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2021年)含附件
【研究生】7 学位〔2020〕30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
【研究生】6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研究生】5 学位〔2018〕7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
【研究生】4 学位〔2015〕1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增设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的通知
【研究生】2 学位〔2011〕11号 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 含附件
【研究生】1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州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3日
原始标题:黄州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nc.hbea.edu.cn/news/View.aspx?sn=3006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