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月9日《2023年浠水县人民医院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2023年浠水县人民医院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公告》规定,按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此确定253人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方式。由县人民医院会同主管部门县卫健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浠水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政工科(浠水县清泉镇车站大道497号)。
(二)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4.所有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依次装订。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1份(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实践操作考试(护理岗位ZJ16、ZJ17、ZJ18)、面试资格,实践操作考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实践操作考试、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县人民医院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县人民医院政工科。未出具书面声明而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实践操作考试、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末位考生(包括递补进入的)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对提供虚假报考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在公告的同时,将由县人民医院同步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提前电话预约,提前准备资格复审资料,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健康防护。
5.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6.资格复审后的实践操作考试(护理岗位ZJ16、ZJ17、ZJ18)事项、面试事项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的公告通知。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1:2023年浠水县人民医院专项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xls
咨询电话:县卫健局政工股 0713-4265611
县人民医院政工股 0713-4232189
县人社局事业股 0713-4253388
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3-4285878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