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红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及面试入围比例
(一)取消6个岗位的7个招聘计划
以下6个岗位因无人报考或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导致无人进入面试,取消招聘计划:
1、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17)、计划数1个;
2、红安县苏区医院(红安县七里坪镇卫生院)影像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23)、计划数2个;
3、红安县觅儿寺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35)、计划数1个;
4、红安县觅儿寺镇卫生院公卫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36)、计划数1个;
5、红安县永佳河镇卫生院公卫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40)、计划数1个;
6、红安县天台山卫生院检验技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43)、计划数1个。
(二)核减1个岗位招聘计划
因报名人数不足,红安县城关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13),核减1个招聘计划。
(三)8个岗位适当降低或不设面试入围比例
红安县城关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13)、红安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16)、红安县杏花乡卫生院公卫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19)、红安县杏花乡卫生院影像技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22)、红安县苏区医院(红安县七里坪镇卫生院)公卫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25)、红安县华家河镇卫生院药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26)、红安县上新集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28)、红安县天台山卫生院口腔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J0042)等8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3面试入围比例,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以上岗位适当降低或不设面试入围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报名、笔试和资格复审,共64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见《2022年红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2年11月5日(周六)。
上午7:00考生开始进场,7:50前考生到达考点集中封闭管理,上午8:00未到候考室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红安县思源实验学校(红安县城南大道111号,金域蓝湾小区对面)。
四、《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22年11月2日-11月3日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纳50元面试费。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除考试费,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未按期领取《面试通知书》、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缴费确认详细地点见《 2022年红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领取面试通知书、缴费确认地点一览表》(附件2)。
五、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在同一题本、同一时间段、同一考官组的条件下完成。面试成绩满分为一百分,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公布考生成绩并签名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按75分设置。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和缺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七、防疫要求
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2年红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订《2022年红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4)。
考生应随时关注湖北省和红安县疫情防控政策及最新要求,自觉遵守湖北省和红安县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省外来鄂返鄂考生,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咨询红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713-5240550。
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考试当日,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已采样”不视作“核酸检测阴性”)才能入场。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及其他异常情况的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隔离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试结束后,考生执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向招聘单位报告。
本公告发布后,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等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以新要求为准。
八、有关要求及告知事项
(一)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应按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核酸阴性证明及《考生健康承诺书》,按指定时间与地点参加面试。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徽章、饰品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面试期间采取入围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本人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除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进入候考室,特别是电子记事本、手机、录音笔、智能手表手环、智能耳机等储存、通讯设备,私人物品应按照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在候考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由考务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要按照主考官指令及试题要求进行答题。答题完毕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七)考生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八)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面试,在公告的同时,由招聘单位同步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九)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红安县卫生健康局、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3-5245750(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政策咨询电话:0713-528243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2022年红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pdf;
2.2022年红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领取面试通知书、缴费确认地点一览表.pdf;
3.2022年红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4.2022年红安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