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麻城市《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麻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决定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麻城市户籍或在麻城市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且在城区有固定住所。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5.具有基层管理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治理等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经历。
(二)报名必备条件
报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脱离直接管理关系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2.现为街道自行招聘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
3.现为17个城市社区“两委”后备干部或自行招聘在岗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4.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人员。
5.近年参加过社工资格考试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即日起在“麻城民政”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应聘期间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通知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于5月23日至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麻城市民政局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市民政局二楼人事股(金桥大道92号)。
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与资格初审材料如下(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1.填写《麻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表),在贴照片处粘贴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事先下载填写完整,报名时带来。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或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单位开具的证明或合同原件;街道自行招聘工作人员提供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证明或合同原件;社区自聘人员提供社区证明并由街道党(工)委盖章确认;近年参加过社工培训和考试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从事社会工作、社区治理等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经历者提供社保或合同相关证明材料、荣誉证等证件原件;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2021年考试通过的提供带姓名、身份证号的成绩截图)。
5、麻城市户籍或在麻城市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且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全过程。
(三)面试
1.关于开考比例的设定:原则上按岗位选聘总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该岗位采取考生抽签随机分组面试、分组录取(每组不超过40人)。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测评考生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4.奖励加分:
(1)近年参加社工资格考试的,加2分。
(2)获麻城市级或市直机关单位(乡镇办)荣誉表彰的,加2分;获黄冈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加3分。
(3)持有与业务工作直接相关的会计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资格证书之一的,加3分,不累计加分。在同等条件下,符合加分条件多者优先聘用。
以上奖励得分计入考生面试总分。
(四)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采取进一取整法)。对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应聘人员自理。
2.提交体检报告并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采取与本人见面座谈、听取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意见、公检法等部门联审联查等方式进行(是党员的,还要查询是否存在违纪情况),明确提出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五)聘用管理
1.完成体检及考察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开展基础培训工作,待培训结束后由麻城市民政局统一安排到社区正式上岗,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其薪酬待遇按照市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且须在劳动合同期内考取社工资格证书;试用期满经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麻城民政”公众号进行发布,该网站为本次招聘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也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考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由麻城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3--2992191。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