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罗田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拟定方雪等48人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对象
按《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方雪等48人进入体检,具体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
(二)体检地点:罗田县人民医院六楼体检中心。
(三)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12月24日上午8:00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1张2寸彩色照片在县人民医院门六楼体检中心集中,统一进行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并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考生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6、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领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联系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确认是否需要复检,体检合格考生不予通知。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但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或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参加体检考生须交纳体检费(不含复检费)。
9、进入体检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可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时间。体检工作结束后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安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确定,并提前3天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方式。采取调档审查、函调、实地了解等形式。
四、防疫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服从防疫工作安排,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参加体检。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日内有国(境)外旅行史或者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供一周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考察环节,考察单位和考察对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疫工作。
五、其他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考察结果报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请暂未入围体检、考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0713-5059261(罗田县民政局);
0713-5066085(罗田县商务服务中心);
0713-5053924(罗田县工商业联合会);
0713-5065008(罗田县财政局);
0713-5053362(罗田县总工会);
0713-5062762(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3-5053710(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0713-5052913(罗田县农业农村局);
0713-5103601(罗田县水利和湖泊局);
0713-5064188(罗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0713-5059949(罗田县文化和旅游局);
0713-5066511(罗田县应急管理局);
0713-5050134(罗田县融媒体中心);
0713-5103012(罗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3-5063409(罗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0713-5813243(湖北天堂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0713-5058256(罗田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