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请参加体检考察的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弄清体检有关事项,请按时参加体检,并按要求作好考察准备,按时提供考察相关材料,保持电话畅通。
根据《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面试成绩已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近期将对拟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考察,现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结果,11人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8:00。
(二)报到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当天上午7:40前到浠水县环通客运总站广场集中报到、签到(清泉镇丽文大道277号),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请参加体检考生确认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按时报到,遵守体检纪律。体检未到者,视为放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提前主动联系县人社局事业股0713-4253388)。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3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听从体检工作人员意见,再在体检地用餐。
(二)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体检结束后,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将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七)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须交纳体检费300元,考生自带,费用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
(八)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可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防疫要求
参加体检的人员,尽量完成疫苗接种。要自觉服从体检机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码核查,与其他人保持间隔距离1.5米以上。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六、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体检完成后,在2021年10月29日前向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一)个人小结。对个人在校期间或走向社会的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一般在1000字左右。
(二)个人档案(密封)。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县人社局三楼303室,电话0713-4253388)
(三)有关证明:1、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县人社局事业股办理;2、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学习、生活表现材料,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出具工作表现或思想政治鉴定材料;3、个人银行征信报告。
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由县人社局集中查询。
七、考察安排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时间:体检工作结束后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安排,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察内容: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
(四)考察方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察可采取函调和实地考察等形式,请各考察对象及时掌握人事档案去向,以备考察组查阅。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报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其他
请暂未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联系电话: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4253388
监督电话: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 0713-4240767
附件1: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