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根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5号)和《关于认真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方案》,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乡村医生到村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1年蕲春县计划面向社会引进乡村医生12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有乡村医生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岁。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的人员。现医疗卫生专业大专在读,在2022年7月前毕业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此次人才引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乡村医生引进: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人社、卫健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打印)
1、《2021年蕲春县公开引进乡村医生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2022年专科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
3、个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引进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自愿报名
报名采取自愿。报名人员持所需材料到蕲春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0月22日。
报名地点:蕲春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18186339061(周)
(三)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参与指导。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出现进入考察的末位考生面试分数并列,则加试一场笔试并按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面试成绩和参加考察人员名单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重点考核其临床实践能力。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
(六)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七)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引进的,取消资格不予引进。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录用。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拟引进人员选岗,选岗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20日内到录用岗位工作。本次招聘乡村医生岗位如下:漕河镇卫生院1名、花园卫生院2名、蕲州镇卫生院1名、檀林镇卫生院1名、桐梓卫生院1名、株林镇卫生院2名、达城卫生院2名、横车镇卫生院1名、狮子镇卫生院1名。
被录用的乡村医生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政策待遇
本次引进的乡村医生的执业注册管理、组织人事关系、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教育培训等严格按照《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5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咨询方式。涉及引进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请与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 18186339061(周)
(二)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确保信息准确。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
(四)携带有关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并妥善保管。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乡村医生引进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由蕲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蕲春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 月8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