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梅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体检的对象为:根据《公告》及面试结果确定,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黄梅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上午8:00;地点:黄梅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新门诊大楼五楼)。
三、组织方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与县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
四、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每人36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五、体检要求
1、体检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2、考生须于9月30日上午7:50准时赶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凡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在体检当天早晨不能进食进水。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法检查。
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项目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的考生自理。
6、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程序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
7、体检考生不得迟到,特殊情况须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13-3369308)。
8、体检过程中,严禁找关系说情,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陪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9、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统一由县人民医院移交给县人社局。
10、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防疫要求
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核查。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体检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713-3369308
附件:《黄梅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体检人员名单》
中 共 黄 梅 县 委 组 织 部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