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报名和资格审查已经结束。其中,县总医院GZ020101至GZ020105、团风中学GZ030101和GZ030103、县理工中专GZ030301岗位均无人报考,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以上8个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前期报名实际情况,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现就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21年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进行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21年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1985年8月5日至2003年8月5日期间出生,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团风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充招聘公告在团风县政府官方网站(http: www.tfzf.gov.cn/)及团风党建微信公众号(tfdj2015701)、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gh-dc4728489693)平台发布,报名人员可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8月5日18:00。本次招聘免收考试费。
①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网站下载并填写《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21年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以姓名命名)等电子文档、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至tfxrcb@sina.com邮箱。邮件主题请严格按“学校名称+考生姓名+博士(或硕士)”填写,请加以确认(确认电话:团风县委组织部人才股:0713-6088558,并留下本人手机号码便于联系)。
②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到团风县委组织部人才股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②考生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③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2.资格审查、筛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下称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审查和筛选。
网上报名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17∶30,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关于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3.测试。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20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与本次补充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统一参加集中组织的测试。测试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参加测试人员名单、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并在团风县政府网站(http: www.tfzf.gov.cn/)公布。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现场答辩、面谈考核、说课讲课等形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内容及具体事宜另行公告。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测试(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择优录用。
4.体检、考察及公示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博士研究生测试或考核合格的全部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将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团风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5.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及岗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其所学专业、个人意向统一安排,重点跟踪培养。
三、其他事宜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2、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员,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联系电话:0713-6088558(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0713-6307808(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