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黄冈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三批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第三批体检安排在2021年7月24日(周六)进行,名单详见附件1。
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黄梅戏大剧院新华书店门口集合,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疗机构。
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体检费4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请考生自备零钱,此费用不含复检费),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两天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不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或喝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
3、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七条解释为准。
4、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在3日内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施封闭管理,从集中乘车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考生体检集合时须提交由本人手写签名的《黄冈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佩戴口罩并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体温检测(低于37.3℃)、安检、身份核验通过方可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疗机构。
二、考察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第三批集中考察工作安排在7月30日前完成,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通知考生本人。
(二)有关要求
1、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在考察环节需要提供或准备的资料主要有:提交1500字左右个人自传(附件3)和报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做好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准备,调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核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个人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录用的情形等),查询有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服兵役等领域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3、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对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行为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以及其他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组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告知考生本人,核查是否存在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
三、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体检考察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联系电话: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713-8695077
附件1-黄冈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第三批).xlsx
附件2-黄冈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