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红安县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聘的驾驶员需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有红安县户籍;
3、男性;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脱贫户子女优先);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7日以后出生);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满5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娴熟,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刑事强制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二、聘用人员的性质
本次招聘的驾驶员为编外用工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薪资标准为2500元每月(含五险一金),并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奖金。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4日,工作日期间的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红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到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后,请安保工作人员联系政治部工作人员)。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份《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报名表》(附后,请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分为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
1、驾驶技能测试:主要进行实际道路车辆驾驶测试。考生在规定场地,驾驶考试车辆完成考试科目,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取消面试资格。根据驾驶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3.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三名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等以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数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疑问,可咨询红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13—5185071,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联系人:曾毅。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