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三)年龄在18岁(2001年3月1日以前)——30岁(1989年3月1日以后)之间;
(四)红安县户籍,未婚。
(五)裸眼视力4.8以上,体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等不适宜执行辅警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③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④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2月26日开始登录红安网查询。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地点: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红金龙大道红三中斜对面金沙物业办公楼,咨询电话:0713-5389666,0713-5183598)
5、报名费:报名时交报名费50元/人。
6、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等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登录红安网下载打印《红安县城管执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三、面试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以上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红安网站)。
(三)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若末位出现两名以上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由面试招考单位加试一场笔试,考生的成绩按笔试加试成绩排名。
四、体检、体能测试、公示和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城管执法局委托相关单位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3、政审。由县公安局负责对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4、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三个工作日。
5、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五险一金”含个人缴纳部分),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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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