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0月8日《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部分岗位加试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报名和笔试情况,初步确定23个岗位94人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一)1个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蕲春县融媒体采访编辑中心202400601岗位,计划招聘1人,无人报考,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
(二)6个岗位降低面试入围比例。部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1)蕲春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400401岗位计划招聘1人,2人报名合格;
(2)蕲春县品牌推广中心202400701岗位计划招聘1人,2人报名合格;
(3)蕲春县人民医院202400801岗位计划招聘2人,3人报名合格;
(4)蕲春县人民医院202400802岗位计划招聘1人,1人报名合格;
(5)蕲春县第二实验中学202400901岗位计划招聘1人,1人报名合格;
(6)蕲春县第三实验中学202400903岗位计划招聘1人,1人报名合格;
鉴于以上岗位均为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环节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且无人可递补的岗位,执行面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并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调整情况。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采取集中复审的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安排:2024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蕲春县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蕲春县漕河镇漕河二路30号)。
咨询电话:0713-7225658。
三、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职(执、从)业证、委培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4.《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报)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一份(样式见附件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2.未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1月20日17:30前)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在11月22日前完成。
3.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在公告的同时,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步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复审资料,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蕲春县人社局事业股:0713—7308801。
附件1: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格格木)